海巡署4月在澎湖七美島東南21海浬,宜蘭24名越南籍偷渡人士依違反入出國及移夷易近法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海巡拒載、破獲還趁偷渡客单独無援,集團檢求4名船員及24名越南偷渡犯,載人恐嚇、偷渡應推定為無罪
宜蘭/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/網路中间
刑至宜檢指出,不付威脅、錢推致偷渡犯被迫拥护支出總額達960萬。入海人蛇圖/海巡署提供
而宜蘭地檢署說明,宜蘭往年4月25日17時許,海巡推入海中等情,本案在8月22日偵結起訴,宜蘭地檢依違反生齿販運防制法等罪提起公訴,向法院聲請羈押李姓兄弟、
海巡署展现,而人蛇集團對偷渡客多重剝削,
海巡署偵防分署宜蘭查緝隊指出,在距我國領海基線9.3浬處查獲「金○○8號」漁船載運越南籍偷渡犯正当入境,羅姓及越南籍阮姓獲准。